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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书签苏婉晴知道沈清月与花无眠之间曾经有旧怨,如果不是沈清月从中作梗,花无眠也不会失踪,也不会在险境中分娩,所以她今天来求助,无异于一场赌博。
开门的是一个身穿素衣的丫鬟,见来的是个陌生人,眼中带着警惕。
苏婉晴说明了自己的身份和来意,她话说得很诚恳,但心中也准备好了被沈清月拒绝的准备。
没想到沈清月听完后,只是沉默地为她倒了一杯茶,主动开口问道:“是为了王爷的事?”
“这几天京城里有流言,我虽然住在郊外,但也听到了一些。”沈清月拿起茶杯,目光下垂落在茶水上,忍不住摇了摇头。
要得到对方的彻底的信任,就只能交出个实底,于是她将眼下的困境和盘托出,最后她看着沈清月的眼睛,轻声说出了一句最关键的话:“煜王妃……花无眠,她已经随军去了雁门关。”
“啪”的一声轻响,沈清月手里的茶杯在石桌上顿了一下,茶水溅出来弄湿了她的袖子。
沈清月想起了三年前的那个女人——在王府里,沈清月总是疑惑花无眠只是一个傻子,为什么会得到孟煜城的偏心跟宠爱,她甚至怀疑花无眠的痴傻是装出来的。
她曾经嫉妒甚至怨恨那个女人,她不是嫉妒对方为什么能得到孟煜城的爱,只是心中不服气,到底为什么?自己身为尚书府的千金,还不不上一个傻子?
正是如此,赵尚书利用沈清月的这种心理,轻而易举的将她当做棋子,当做枪使。她甚至险些让孟煜城家破人亡,日日夜夜担惊受怕,没想到换来的却是花无眠一句淡淡的“你走吧。”
现在才明白,那是一种她没有的勇气,花无眠竟然一个人追随丈夫去了随时会死的战场。
她过去争夺的那些情感和名分,在花无眠这种不顾生死的行动面前,显得什么都不是。
她一直觉得花无眠是靠运气和手段,今天才懂了,花无眠靠的是自己。
困扰了自己三年的答案终于浮出水面,一丝苦涩的笑意浮现在她唇边,旋即又消失。
有了这句话,苏婉晴心中悬着的大石终于落地,她表情严肃道:“京城现在眼线数多,尤其是皇宫。我需要你,将北境的军报,神不知鬼不觉的送到宫内。”
沈清月微微点了点头,“我父亲虽然已经不在了,但他在宫中尚有一些旧部,那些人受过我父亲的恩惠,为人忠诚。他们平时不引人注意,但递一份不经过中书省,直接送到皇上面前的密折,还是可以办到的。”
她缓缓说道:“只要你们能把东西送到我这里,剩下的,交给我。”
“我自小在闺阁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后来家中突然生变,为了活命我颠沛流离,我的前半生活得像个笑话。如今,总得做点有用的事,才不枉还活在这世上。”
不仅如此,她总归要还花无眠一个人情,这是自己欠她的,也是欠孟煜城的……这个人情,总归要还。
苏婉晴的突然到访并未在沈清月的心中里激起太多波澜,但是像一颗石子让她的世界泛起涟漪,送走苏婉晴后,她没有片刻耽搁。
京城表面平静实际危险四伏,三爷派跟北狄的探子遍布全城并藏匿其中,任何不寻常的举动都可能引来杀身之祸。
她叫来家里一个头发全白的老仆人,这人忠心耿耿,自她祖父那辈便在沈家看着自己长大,但是在沈家生变后,仆人跑的跑死的死,是孟煜城用命护下几个沈家老人的性命。
“福伯,”沈清月将一个食盒递过去,“这是我亲手做的茯苓糕,您替我送到普济寺,祭拜一下我父亲。”
沈家人的尸骨埋葬在普济寺,更重要的是,普济寺的地理位置靠近笔架山,借着极佳的风水,官宦人家都喜欢在此居住。
福伯接过食盒,入手感觉比寻常糕点沉上一些,他浑浊的老眼看了看沈清月,什么也没问,只点了点头。
“还有,”沈清月压低声音,“您或许会在寺里见到陈御史,他当年受过我父亲的提拔,也喜欢吃甜食。如果碰巧遇到他,就把这盒糕点送给他,只说是故人之女的一点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