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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书签日头当空而照,炙烤着大地,空气中不见一丝风动,闷热异常,淡淡的血腥味飘散开来,冲进鼻腔里,令人忍不住反胃。
村民们站在远处的树荫里,看着倒在地上,已经一动不动的年轻女子,小声议论着。
“不会真的死了吧?都快半个时辰啦,还不见动静,她平常不是挺能打的吗?”说话的,是一个身形高挑,微有点胖的二十来岁妇人。
她身旁的小姑娘道:“你推那一下,实在也下手太重了,脑门都磕得出了血,谁能受得了?”
“嘿,还用交代什么?杨家人个个都恨不得这个恶妇早点去死呢。”
方月悠恍恍惚惚地睁开眼,感觉到一阵热气夹杂着泥土的气息扑面而来,脑壳还疼得很,伸手一摸,黏糊糊的。
“这怎么回事?”她不是跟朋友爬山旅行去了吗?怎么走到这儿来了?
原主也叫方月悠,是清湖村杨家的儿媳,贪财好斗,自私自利,成日就喜欢出去闲逛,经常偷拿家里的钱到镇上鬼混,几天不回家也是有的。
饿了回家吃现成的,有时候做的饭不合胃口,还骂骂咧咧,对婆婆也没半分敬重,从不给丈夫一点好脸色,待小叔子就更不用说了。
她的光荣事迹在村里传开,久而久之一提起杨家的方氏,村民都非常一致地骂出两个字——“恶媳”。
老天爷啊,你要是成心不想让我活呢,就索性别安排穿越这一出了,没劲。
“给你,都给你。”就是为了跟人家抢筐番薯,原主才不慎撞在土墙上,把小命丢了,何苦来哉?
重点是,那块番薯地确实是人王家的,原主它长得好眼馋,一大早背着筐就去偷。
要在杨家过日子,就得先跟家里人改善关系,方月悠一骨碌站起身,微笑着唤了一声:“娘。”
“娘,您老人家别动气,对身体不好。”方月悠靠过去,挽住杨白氏的胳膊。
“死开。”杨白氏将她一推,站得远远的,目光中带了些审视,看她满脸是血,脸颊上还有泥,比鬼还难看,更加嫌弃了。
听到方月悠头破血流晕过去的消息时,她是有些兴奋的,放下手里的活儿急急忙忙赶过来,就是想看看情况如何。
当初自己二两银子将这死丫头买回来做儿媳,本来是指望家里多个劳力的同时,也让她早日生个孙儿,谁曾想,竟是买了个瘟神回来,真是瞎了眼。
有村民看热闹不嫌事大,笑着喊道:“杨大娘别灰心,她今天死不了,总一天是要走的,再忍几年就是啦!”
另一人起哄道:“就是,作恶太多的人往往寿命都不长,说不定她会走在你前面呢!”
“那也不一定,有句话不是叫做‘祸害遗千年’吗?她会比杨大娘的小孙儿还活得长也说不准哦。”
方月悠没搭理他们,过去扶住杨白氏的手臂,道:“娘,别理他们,咱们回家。”
别看她长得瘦,年纪也不小了,身子可是还硬朗得很,加上常年劳动,四肢比一般人要活络,走起路来脚下生风似的,直把方月悠这个十几岁的人追得够呛。
回到家里,进了农院,一个八九岁的男孩迎上来,喊了声“娘”,见到方月悠进来,立刻像老鼠见了猫一般,躲到杨白氏身后。
男孩名叫杨文轩,是原主的丈夫杨文煜一母同胞的弟弟,在这个家里,最受原主迫害的,就是他。
原主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扯着嗓子骂人,有时还动手,这孩子本就怯懦敏感,自然怕极了她,同一屋檐下生活了一年多,也真是可怜,方月悠很是同情。
“怕她作甚?”杨白氏哼哼道,“等你大哥回来,就让他写封休书,赶了她出去。”
方月悠心里咯噔一下,她这身无分文的,离开杨家不是自寻死路吗?
“娘,我知错了,您别赶我走,我保证,以后一定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尽心尽力经营这个家,加倍孝敬您,善待文轩,伺候相公,好好做人!”
杨白氏与杨文轩听她一口气说了好几个成语,整句话都不带一个脏字,两脸懵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