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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书签这是一个看钱的时代,没钱没势的人只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生老病死,无人问津,甚至连婚姻都是一种奢求。
而林辰既没钱没势,又长着一张满是伤疤的脸,放在茫茫人海中,激不起半点浪花。
两年前,林辰还是一个富二代,家里有一个不错的上市公司。他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
父母遭受打击太大,没多久便离世。自己也因为意志消沉而终日喝酒,跌落楼梯,不幸毁容,成为一个出了名的丑八怪。
终于,林辰从纸醉金迷的生活中清醒过来,他考上了国外知名医科大学,并以优异的成绩顺利毕业。
他老家乡镇开了一处小诊所。凭借着高超的医术水准,很多病人都会慕名而来。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依旧每天工作十七八个小时,只是累的太狠才会偶尔休息一刻。枯骨生肉、仁心仁术、妙手回春、手到病除成了他的代名词。
没多久,利比亚内乱,正反政府打的火热,遭殃的却是国内的平民百姓。他放不下那里的病人,自动申请跟着违和部队,去前线志愿。
这天,从前线送来几十个伤残的病人,他在随地搭建的帐篷里,忙里忙外。
几个病人挣扎着,眼神之中,满是渴求,林辰皱眉,加快手上动作,一连工作三十六小时。
在两人快要擦肩而过的时候,一抹亮光突然映照在林辰的眼帘上,一把冰冷的匕首,也随之刺了过来。
林辰通哼一声,胸口上的白大褂,像是快要落山的火红夕阳一般,光晕在逐渐扩大。
这一刻,林辰用尽全身力气,不管不顾,双手紧握那把匕首,一个侧身反转,撞了那位男子一个满怀,将那把匕首轻而易举的捅进他的脖颈大动脉。
旋即,那位男子捂着脖颈,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鲜血像是喷泉一样,顺着大动脉喷洒出来。
在林辰倒下的那一刻,他轻松的笑了,因为他这后半辈子过的实在太孤单和辛苦了。
“好累,终于可以安静的休息一下了。不过老婆都没娶,没传宗接代,可是大不孝啊。”
“若是人生再可以重来一次,我一定要拜托老天爷给我一张异常俊美,帅炸天的脸!”
他最在意的就是自己容貌,这也不能怪他,自从他划伤脸颊后,落下一个个疤痕,就再也没有女生真心喜欢他。
看到镜子中的自己,林辰突然瞪大眼睛,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确定那就是自己后,顿时,老泪纵横。
这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虽然苍白憔悴,但是却异常帅气,英俊程度足以称之为妖异。
他重生了,他的灵魂寄托于一个陌生男子身上,所以才会这般年轻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