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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书签就在刚刚放学之后,杨云和一名外校的男生约定了一场决斗。明天下午一点半,在教学楼后方的篮球场上,两人以武力决胜负,胜者将赢得一名该校女生的爱。
杨云,今年十七岁。是云南省,金刀市,第二高级中学的高三年级学生。
对手的名字叫‘何健’,是离他们学校不远的一所重点大学的大二学生。身材高大,帅气,老爸是某大型国际贸易公司的老板,货真价实的富二代。
杨云对这场决斗可谓是十拿九稳,因为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在一个退休的体育老师那里学了半年的中国武术,虽然不算什么高手,但对付一个丁点武功不会的普通大学生,根本不在话下。
在这种对情敌的必胜心之下,杨云一边情绪高涨的向回家的路走去,一边又开始为刚刚的成功暗暗庆幸了起来。
这个傻帽,白痴富二代,居然这么轻易的就答应了我的挑战!真是可笑到了极点!
这么说起来的话,只要我打败了何健那么……什么只要!我肯定,必然能打败他!那个细皮嫩肉的傻大个富二代,我闭着眼睛都能将他撂倒在地!到时候,我的李楚楚……嘿嘿,嘿!她又要回到我的身边了!
他梦见自己穿越到古代,成了某国的王子。在绿草如茵,遍地芬芳,的草地上,自己穿着一身高贵的衣衫,和李楚楚一起骑在一匹白色骏马之上。他驾马在前,李楚楚紧贴其身后,用两只芊细白皙胳膊轻柔的环抱着他的腰,将头轻轻的依偎在他的后背之上,鼻头阖动着,贪婪的吮吸着他很身上特有的气息,似是要将融入到血液里,骨头里。
两人驾着马儿悠闲的度着碎步。突然,前方出现了一个想要向他们两人乞讨的乞丐。于是,杨云轻轻的拉了拉马缰绳,将马儿缓缓的停了下来。
当杨云定睛看清楚乞丐的样子的时候,他吃了一惊,原来这个乞丐就是何健!何健正用一脸渴望不可及的表情,泪眼汪汪的望着他们。
从百叶窗的缝隙中照射进来的从耀眼的阳光,杨云断定自己又迟到了。
杨云考虑到在现在的这个时间点上,即使是想去上课也会被校门口的门卫给拦截下来,所以,他最终决定干脆不去上课了。直接等到中午一点半去再去和何健在篮球场上决斗!
杨云丝毫也不为此感到紧张和内疚。因为他在从前的日子里他已经不知道做了多少次这种无耻的事情,可学校却从没有开除他的想法。
究其原因嘛……一来,该校并不是重点高中。二来,杨云在该校算得上是一名体育特长生。考虑到杨云能在学校成绩常年不佳的情况下,常常带给学校一些小小的荣誉,于是校方最终向他让了步。仅仅是口头警告,而从没有落实过。
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后,杨云慢慢悠悠的从床上站起身子,披上外衣,懒洋洋的向卫生间走去。
洁白的皮肤,五官秀气。特别是他的那双浓眉大眼,不仅是非常的漂亮,并且在阳刚中夹杂着一丝女性的温柔,具有一种别样的中性气质。
身材匀称,适中,略显偏瘦。但却看上去很有劲,很结实。有着一股子机灵劲,和西游记中孙猴子的机灵劲都有的一比。
这个帅气的小伙,从各个方面上来讲他都算得上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孩子。平平的家境,平平的学习成绩,庸俗的爱好,整天和向他这种年纪的普通的男孩子一样,把绝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网络游戏上面。
即使是在这种‘大战在即’的时候,他也依旧在考虑,是否要利用逃课换来的这段时光,再去玩两把网络游戏?……
三口之家,他是独生子。老爸是一家机械厂的维修工,一个月四千多元的工资,勉强够养活自己和儿子。老妈……从杨云有记忆的时候起他就没有看见过。
现在是早上十点多,杨爸爸早已经出门上班,所以在穿戴整齐,梳洗完毕了之后,杨云便直接迈着悠闲的大步向门外走去。
刚刚走出楼梯间大门,杨云便抬头望了望天空。只见,蔚蓝色的天空上飘着几缕淡淡的白云,耀眼的太阳光线毫无遮掩的散落到了大地上,暖烘烘的。徐徐的微风吹来,另杨云倍感舒爽。
这好天气另杨云精神焕发,对即将进行的决斗也随之又增添了几份信心。现在在杨云的眼里,打败何健就像是捏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
在这样的好心情之下,杨云一顿早饭足足吃了优哉游哉的吃喝了半个小时才罢了。然后,他跑到了街上无聊的闲逛了起来。不知不觉,他又走进了一家大型网吧,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一样在里边尽情的享受着各种‘游戏毒药’给他带来的快感。一直到中午一点,迫于时间的关系,他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了手中的活,赶去校园的篮球场,准备决斗去了。
刚刚从后门进入校园,杨云就远远的看见篮球场的周围已经围满了人。有男有女,各个年级,各个班级的同学都有,看他们的样子似乎在热情的讨论着某重大的问题。
杨云的心中有些疑惑和紧张,他生怕因为学校的某次重要的体育赛事,而耽误了这次事关自己终身幸福的决斗!
但是,当他走到篮球场附近,细细的聆听了一阵众同学们热情的议论声的时候,他惊讶的发现,这些围在篮球场身边的同学,居然都是来观看他和何健之间的决斗的。
想到两人的决斗居然要在全校同学的众目睽睽之下举行,自己即将可以当着众人的面将自己的情敌击倒在自己的脚下,杨云的心跳猛地加速了起来。他的脸也因此一下子变得通红。
当杨云带着激动之色出现在篮球场的边上,出现在众人的眼前的时候,围拢在篮球场周围的热情议论着的同学们,又再一次的迸发出了更高一个等级的热烈议论之声。
“看那,看那,他来了!”站在杨云不远处的一个身材高挑的女生,一边用一只手指着杨云,一边向着她身边的几名女生用激动的声音说道。
随即,一个胖乎乎的女生向大家试探着问道:“你们说说看,你们都希望谁赢啊?”
随即,旁边的另一名留着麻花辫的女生,有些为难的摇了摇头,道:“两人长得都很帅。一个是青梅竹马的旧情人,一个是身家过亿的富二代。哎!……不好选啊!”
“我还用听谁说吗?我没有搬家之前和杨云的家住的很近,他和李楚楚的那些纯情小暧昧,我都知道的清清楚楚。”留着麻花辫的女生,撅着嘴巴,露出一股小骄傲的样子说道。
小时候,李楚楚和自己是邻居,也是自己的小学同学。两个人两小无猜,整天泡在一起,一起做功课,一起玩,一起看电视,一起在美丽的小河边嬉戏。
每当杨云不小心摔倒的时候,李楚楚那纯真美丽的眼睛就会黯然神伤;每当杨云在跑步比赛中第一个冲过终点的时候,李楚楚会为他欢呼雀跃。
李楚楚就是杨云最美的童年记忆,除了李楚楚,其它的一切记忆都是黯淡无光的。
后来李楚楚搬家了,两人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整天见面,关系也渐渐的淡了下去,但是他们的联系一直都没有中断过。
就在几个月之前,杨云得到了一个近乎让他疯狂的消息:李楚楚转学来到他所在的高中就读了。
美若天仙的李楚楚,一到该校就成了该校众男生眼中的焦点,成了大家议论的热门人物,也自然顺理成章的成了该校当之无愧的‘校花’!
当然了,一直对李楚楚爱慕已久的杨云,也抓住了这个天赐的好时机,向她展开了爱情攻势。两人的感情迅速的升温,很快就已经和杨云理想中的恋人关系只差一小步之遥了。这令杨云感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爱情的甜蜜滋味,一时间,他感觉自己就像是生活在天堂中一般,成了‘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