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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书签我先是一楞,后来看见那男子有一双金色的眼睛的时候,不禁莞尔。
我笑笑:“城中的男子原本就少,更何况还是有一双金色眼睛的。”
孙悟空笑着朝老板点了点头,第一次见他对人这么和善,有些不太适应。
“他们都睡着了,我随便出来走走,结果就发现一个想买了东西不付帐的家伙。”他的嘴巴可一点也没变,还是不饶人。
“还是你这个样子好看!”话刚出口,我就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这不就是说他平常的样子很难看吗?
某人却好象丝毫没有察觉般:“外貌只不过是虚幻,只是傻子往往分不清楚美丑。”
有了孙悟空的毫毛,彻底的满足了我在21世纪无法满足的欲望,抱了一大包东西走在大街上。
路过一家看似热闹的酒肆,我们便在楼上靠窗的位置叫了一桌饭菜。
孙悟空尴尬的笑笑,我这才发现我叫的东西,抄肉丝,蒸牛肉,鱿鱼,童子鸡,桂花酒……
“你为什么要当和尚?难道也是和唐僧一样,一出生就在和尚堆里?”
他淡淡的笑了下,说道:“即便秃头不是出生在和尚堆里,他也会当和尚!”
周围一下子沉寂下来,我想起了那个传说,五指山下,有人对他说,只要你当和尚,保护唐僧西去,你就可以重获自由……
“那讲讲你以前的事情吧,比如说花果山,那里是不是很漂亮?是不是……”
他的眼睛里露出温柔,脸上也有了安详的笑容,只是这种表情一闪而过,取而代之的,是金色的,深不见底的眼睛。
我点头,这里很好,水那么清,天那么蓝,云的影子倒影在河中,风吹着花瓣在空中飞舞。
“你不要再跟着我们了,就在女儿国住下吧!”他说,这次,他用了温柔的话语说。
为什么?我不知道,他这么凶,唐僧又那么色,唯一一个猪八戒正常点,长的又是让人做噩梦的类型。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跟着他们,看见他们,我觉得温暖,这个陌生的世界,我只认识他们,熟悉他们。
“可是,你是齐天大圣啊,在你身边,能有什么危险?”我脱口而出。
也许是我说错话了吧,我到底为什么一直要跟着他?自己也不知道。
还是我最先说话:“听说你会72变?那不是能变成各种各样的帅哥?变个裴永俊我看下嘛,恩,不对不对,还是变成班德拉斯好了,我最喜欢他演的《三步杀人曲》……”
“哎,真没意思,怎么你变来变去,都是金色的眼睛,变个我认不出来的东西看看?”
“什么72变啊?你怎么变什么我都能认出来?酒壶居然有尾巴?筷子居然能够眨眼睛?椅子还会自己挠痒痒?一点难度都没有!那些认不出你的人,一定都是傻子!”
都说一醉解千愁,为什么我总觉得,孙悟空眼中的无奈,越来越多?他的眼精,也越来越深?
我说:“我很喜欢唱歌呢!虽然唱的很难听,但是还是很喜欢。现在,我要唱歌了……”
我的歌声天下无敌,只要我一唱歌,那些烦恼忧愁,就全部都没了!因为,凡是听到我歌声的人,都希望我闭嘴,只要我闭嘴,那地狱也会变成天堂!
所以,我不管猴子的反对,一首接一首的唱,唱累的时候,就会爬在桌子上歇一会儿。
我说:“既然你不准我问你以前的事情,那不如我来讲讲我从前的故事吧!”
说到高兴处,我拉了孙悟空跑上大街,跑到河边,指着月光下的河面,那里泛出鳞片般的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