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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书签营前辕门外的大军,早已蓄势待发,方才三道鼓声传过,魏军早已集结完毕,放眼望去,红衣长袖,铠甲生辉,长戈锋利,杀气涌动。
八万精兵,个个盔甲铮亮,面色肃穆,刀枪剑戟,寒光烁烁。前排乃是弓箭手方阵,有一万五千人,左手边是战车甲士方阵,青铜战车上面有驭手、长兵手、弓箭手三人,车后面跟着徒步甲士,大约有三万人,每乘车都有二十名战士在后跟随,右手边的骑营,战马入行,骑士入列,手中的长矛长戈闪着幽幽寒光,令人望而生畏。
辰凌本想加入战列,但被外围的侍卫拦截住,伤病员在医疗期间,是不能够参战的,即使养伤好了,也需要军方派人来检查过目,重新录用,暂时他还没有收到通知,因此还不能够上战场。
“真可惜,这么大的场面,我竟然无法参加,如果到了沙场上,凭我现在的身手,至少也能斩杀几十个敌人,一跃就能提升爵位了。”辰凌暗叫可惜。
辰凌经过两个月的训练,从表面上看去,他就是比以前长得结实了一些,但是他自己知道,筋肉,骨骼的紧密程度都大了许多,体重足足增加了二十多斤,臂力也有了飞跃。
就在他寻思的时候,看到从一批将领从大营走到了军阵之前,为首的一人身材魁梧,浑身铠甲,身披战袍,正是魏国大将军董祉岐,不足四十岁的壮汉,洛腮胡,国字脸,一副英气逼人。
“将士们!”董祉岐虎目四顾,低沉着开口,声音雄浑在三军之间回荡,听得异常清晰:“秦国屡次东进,已经打到了河东之地,秦军再进犯三百里就是我们的安邑城,我们要誓死守卫领土,将该死的秦国人赶回黄河以西!”
“全军出发,抵抗秦军!”董祉岐骤然下令,大军开动,势气浩大。
八万精锐魏军向前推进两里,就看见了秦军的阵型,清一色的黑色军团,前排是盾牌手、弓箭手,两侧一边是战车队伍,一边是黑甲精骑,而中央则是统帅的中军。
秦军的先锋大将为那文博,秦国西北边陲土住民生长,在秦国列将之中,颇有威名,但因久攻魏国河东不下,迟迟未能接近安邑,吞食大魏疆土,所以在秦国朝廷内各方势力对他颇有微词,秦武王派来秦国上将军甘茂统领全军,立即对魏国施压用兵。
甘茂四十余岁,并没有策骑出阵,而是乘坐一驾三马轺车,挺立于六尺青铜车盖下,左手旁就是秦国青年将领那文博,身长八尺,体型略显削瘦,脸庞棱角分明,浓眉星目,七分英朗三分儒雅,右手侧是一位策士智囊秦学文,纵横家士子,出游列国后入秦委以重任,再往两侧便是几十位俾将,俾将之下为千夫长,安插在每个军阵前充当指挥使。
秦国民风彪悍,这些将士体型也非常强壮勇武,盔甲分明,寒光朔动,秦兵的甲片都是上片压下片,腹部的甲片,则是下片压上片,以便于活动,所有甲片都由中间向两侧叠压,在肩部、腹部和颈下周围的甲片都用连甲带连接,所有甲片上都有甲钉,其数或二或三或四不等,最多者不超过六枚,浑身甲衣都是一袭黑色,充满了神秘和野蛮。
两军对垒,兵甲万千,剑戟寒光一凛,赛如冷月斜穿暗室,密密排匝的虎狼之兵,都充满仇视着目光看着对方,恨不得砍掉对方甲士的首级立功、复仇,秦魏交恶五十年,形势一度逆转,魏国由强转衰,秦国由弱变强,两国之间大小战斗不下百余起,而今日这一战,已经不知是第几场了,没有终止尽头。
甘茂望着魏国大军,嘴角微微一笑道:“魏国精兵尽出,后方防守必然薄弱,只要咱们的黑甲鹰卫深入魏国大军的后方,火烧粮草,到时候前线魏军溃败,我军便能长驱直入,杀至安邑,吞掉魏国河东之地,把魏国人赶到太行山以北,黄河以南。”
甘茂嘴角溢出一丝畅快的笑意,这一战若胜的漂亮,就能在君王面前大大巩固地位,他虽被封为上将军,但兵权有限,而且他在列国之中颇有名气,自诩武能破敌,文能治国,不局限于战场,他更在意的是相国之位。
一国有左右相国,一个执民政、一个执兵权,如今秦国人才济济,光是文武全才的就有秦国智囊樗里疾、穰侯魏冉,都是精通兵法,善于执政、出将入相的大人物,他要后来居上,超越以上二人,必须要在这一仗中胜的漂亮。
董祉岐坐骑望着前方的秦军,眉头微微一皱,秦军的脚蹬铁弩和黑甲精骑最为精锐,脚蹬铁弩是远程弩,射程达两百五十步,大约两箭半地,一百步为轻弓的一箭之地,这种弩需要三人用脚撑起弩臂,发射后弩箭的威力极大。
而黑甲精骑则是清一色的铁骑,战马和骑士均用当时上好的精铁马具与盔甲兵器装备起来的集团骑兵,马蹄装有铁掌,使战马能够在任何粗糙的地面奔驰而不惧荆棘尖刺;马头装有铁片与皮革相连的面具,使步兵弓箭对战马的威慑大大减弱;马具也用重量轻硬度高韧性好的精熟铁,代替了又重又厚又软又脆的铜质马具;马上骑士的兵器也从长大的矛戈演变为轻型铁剑,精铁铸造,长短一般在三尺左右,锋锐轻捷,便于联合大规模冲锋格杀。
“若用轻骑兵上阵,肯定会被秦军的一万黑甲精骑摧毁,只能先用战车冲破对方的阵势,然后配合步骑甲士冲击,才有胜算。”
董祉岐心中微动,默默下了决定,挥动手令喝道:“孙峰、刘宇听令,率领三百乘战车,冲锋在前,郑延、张扬带领两万步骑尾随在战车之后,待战车与秦军交锋后,趁机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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