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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书签跟着刘叔回到村子上,让刘叔帮忙找了几个老憨厚的村民,洛锦书就开始了她的整地工作。
等会要种草莓和西瓜的地,弄的差不多的时候,谢不臣就托人把西瓜和草莓的种子带了过来。
刘婶一边吃着洛锦书拿过来的鸡爪,一边目不转睛的看着已经冒出几片真叶的西瓜,“十两娃子,你说的这寒瓜,真的能种成功吗?”
洛锦书嗦了一口甜酒,眯着眼笑道:“刘婶还不相信我吗?我可是说过要用这个带着村里人一起脱贫的。”
这些天洛锦书把寒瓜草莓的好处告诉了刘叔刘婶,已经完全把这两人发展成了自己人。现在说起话来也没有以前遮掩,直接就说了出来。
刘婶点点头,“还是十两娃子脑瓜子好使,刘婶跟着你一定能赚钱。”
春耕过后的村子就没啥太多要做的事情了,除了平日里给地整理一下,其他的时候都是各种串门聊天。
洛锦书实在是闲的发慌,嘴巴又是个停不下来的,干脆就用之前剩下的银子去买了点材料回来,打算做烧烤吃。
这个年代很多的调味品都还没有普及开来,就连孜然还没有被发掘,要不是洛锦书在集市惊鸿一瞥,她还不会想起烧烤这一茬。
然后又想到了现代早餐,打算等烧烤弄出来之弄一点现代早餐吃,不仅能赚钱还能改善一下家里的伙食。
等把调味品全部找齐之后,洛锦书才跟刘叔提起要去买羊肉和牛肉。
因为去腥的手法不算顶尖,这个年代的牛羊肉都是没什么人买的,洛锦书还打算等有条件了要去买奶牛,给自己这个瘦不拉几的身体好好补补。
“刘叔,你知道哪儿有卖羊肉和牛肉吗?”洛锦书探头:“最近我想折腾点新花样,就是没材料。”
刘叔放下手中的活计,思索一番道:“有的有的,隔壁村是个放羊大村,但是他们只卖羊毛……”
洛锦书眼睛一亮:“只卖羊毛没事啊!他们那么多羊,总要卖掉的对吧?刘叔你帮我联系一下,我先买两头。”
刘叔效率很快,还没有一个时辰,两只羊就已经剥了皮从隔壁村买了过来。一起过来的还有隔壁村的村长。
他家里也养了不少羊,但是吃羊肉的却少得可怜,所以很多毛色不好的羊他们只能忍痛活埋。现在一听有人居然要吃羊肉,就连忙跟了过来想问问能不能长期合作。
洛锦书听完村长来意之后,沉吟一番后答道:“我不太确定会不会长期买,不过如果下次有需要绝对会找你们村子的。”
他们村子的羊养的实在是好,最适合做烧烤,如果烧烤事业红火起来,买入更多的羊是肯定的,所以隔壁村确实是个不二之选。
村长有些好奇洛锦书要用羊肉做什么,便在征得洛锦书同意之后和刘叔一起在旁边围观。
两人把已经处理好的羊按照步骤分割下来,之后趁着羊肉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迅速把羊肉切成自己想要的大小。
这个翟家村东边其他的村民都是和刘叔差不多的老实人,也就村长因为做点生意就有些油滑,还带坏了自己的孩子——这里特指翟铃音。
一群人热火朝天的分割羊肉,也有婶婶问洛锦书买羊肉干什么。因为羊肉价格几乎白给,所以她们也没想洛锦书哪儿来的钱。
“我是给婶婶们做一道谢郎教我的菜式,能把羊肉做的极为美味,待会做好我就送到诸位婶婶家中,感谢婶婶们来帮忙!”
“十两妹子别客气。”翟婶笑着:“我们家不太喜欢这羊肉,到时候还是少送点过来。”
洛锦书哼哼两声,拿起一大把已经做好的串串去了旁边的临时烧烤架。
香气逐渐从洛锦书那边飘过来,在旁边给洛锦书递东西的杨村村长和刘叔被洛锦书一人塞了两个羊肉串。
香辣的味道在味蕾迸发,鲜嫩的羊肉顺着舌尖滑进肚子,仿佛一场味蕾的狂欢。
正准备揶揄刘叔的刘婶见刘叔直直的盯着羊肉串,有些疑惑:“老刘?你是被羊肉腥傻了吗?”
“媳妇,这羊肉串味道简直绝了!”刘叔激动的拉着刘婶,把他肉串剩下的递给刘婶:“尝尝!”
其他已经做完手头上的活的婶婶围了过来,“真的好吃?我以前吃过羊肉,那腥味简直了!”
洛锦书把烤好的一大把羊肉放在旁边准备好的大盘子上,“大家要是不相信,可以自己拿一串尝尝。”
她见有几个人试探性拿了一串,心里开始盘算着是不是要去镇上弄个房子。
村里的西瓜什么的都还在长,她这段时间想改善一下伙食,最好还是去镇上。这样既可以卖钱还能让她研究更多的花样。
一大把羊肉串一下子就被分了个赶集,见时机差不多了,洛锦书清了清嗓子,扬声道:“我打算去镇上开个小店,剩下的羊肉我得弄好运到镇上去卖,到时候还要请婶婶们来帮忙,工钱好说!”
【满分神作】一念起,天涯咫尺;一念灭,咫尺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