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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书签翌日清晨,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在董春秋的脸上,阳光下,他的脸庞有了分刀锋般锐气,五官越发饱满,较之昨天的容颜虽差别不大,却在气质上更上一层楼。
他的眼皮微微抽动,随后利索的睁开,一时间精神抖擞,全然没有以往刚起床时疲惫。
这时他发现,原本应该盖在蓝玫瑰身上的被子却盖在了他的身上,一股淡淡的酒精味还混杂着一丝幽香。
“受了这么重的伤,一晚上就好了?”董春秋挠了挠头,站了起来,这才发现自己的胸口上贴了一张便签纸。
“董春秋,我受伤太重,需要去个地方疗伤,三个月后我会回来找你,利剑佣兵团副团长的长刀是一把异宝,名为破阵子。
三个月时间内你如果能掌握它,我就带你去一个全天下异能者都梦寐以求的地方,要好好提升你的实力。
便签内容不多,看到最后一句时,董春秋忍不住一笑,想起自己的包扎好像的确是有些丑……
董春秋又看了几遍便签后,将其放在了自己经常会用到的日记本里。
“其实也挺好看的。”董春秋想着自己初见蓝玫瑰时的样子,杀气腾腾,如炽天使一般。
董春秋摇了摇头,来到卫生间洗了一把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却是突然有些诧异!
“怎么……这么帅了!”董春秋惊讶的看着自己的脸,原本为了考研而每天晚上熬夜看书出来的黑眼圈已经完全消失。
另外,之前本有些营养不良而导致的面部肌黄也焕然一新,变的红润有光泽。
之前还不知道路小蝶那些事的时候,她就经常嫌弃自己面黄肌瘦的样子,如果不是昨天黄毛吐露出来她是一个怎样的人,说不定现在他会很兴奋的去找路小蝶。
“呵。”董春秋自嘲的笑了一声,自己为了她没日没夜的读书,就为了想跟她一起到国外读研。
更为了她想要的一个包包,在读书之余兼职好几份工作,可万万没想到,路小蝶竟然是这样一个人。
董春秋心里已经知道,路小蝶再也不是小时候跟在自己身后那个腼腆的小姑娘,而他心里更清楚,觉醒异能的他也再也不是那个唯唯诺诺的舔狗!
从这一刻开始,他与路小蝶将是两个世界的人,属于两条绝对平行且永远不会交叉的世界。
“呼……”董春秋深松了一口气,这一刻,他只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
勺子是董春秋大学四年的舍友加好哥们,名叫洪大英,身材高大壮硕,大一军训时因为跟隔壁班发生冲突,在食堂里拿着一把勺子愣是敲掉了人家一口门牙,因此得了这个外号。
可董春秋知道,这样一个汉子,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妈婆,碎碎叨叨的话能够让你怀疑人生。
只听电话那头说道,“春秋嘛呢?今儿个晚上毕业晚会你可别忙忘了,不是兄弟说你,路小蝶这个女人完全不值得你这么辛苦,昨儿个三子看见她在校门口上了一辆豪车!
兰博基尼你知道吗?一辆最低几十万,你说你得打多少年工才能买的起一辆?路小蝶就是一个碧池,你说你为了她做的一切,人家能心疼你吗?
听我的兄弟,这种女人我见太多了,我老爹身边全都是,你还是趁早没牵连太深,赶紧断了吧,到国外读研回来,当几年高薪白领,什么样的好女孩子咱找不到?”
对于勺子说的事情他早已经免疫了可以说从上大学两人认识开始,四年里说过无数遍。
可之前的董春秋并不相信他说的话,因为他找过路小蝶,可她说那只是人家过来接她回家去当家教。
可之后勺子以及其他舍友都说过看到路小蝶上过不同的豪车,为此,董春秋还跟一整个宿舍的人红脸过。
只不过现在的董春秋对待这种事还是一样的态度,以前是不在乎,现在是冷淡。
“总之你自己长点心吧,我们哥几个在宿舍等你,快点来,今儿个三子还想在晚会上跟他女神表白来着,咱们得合计合计。”
“是时候该做个了解了。”董春秋心里想着,跟路小的事情,是时候该做一个了解了。
此时正值六月,大学毕业的时间,对于生活了四年之久的城市,即将要分别,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三个赤裸上身,蓬头垢面的大汉正抽着烟,他们皱着眉,盯着桌上手机里的照片,神色严肃。
照片背景是在夜店,而照片内容是一个身着暴露的女孩被一个肥头大耳的油腻中年人拦在怀里,而中年人的手却是伸进了女孩的内衣里,女孩则是娇嗔着喂酒。
“三子,你说要不要告诉春秋这件事,”一个身材高硕的汉子开口道。
一旁,一个身材与他成正反比的精瘦小伙叹了口气,“勺子,我觉得还得你说。”
剩下一人,是一个卷毛老外,不过此刻却操着一口地道的青城话说道,“我觉得这事得等等,春秋知道会不会崩溃?”
勺子捻灭了烟屁股,愤愤说,“路小蝶这个碧池,明明看不起春秋,却还诚心吊着他,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