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号:37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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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治疗腿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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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大强还在编箩筐呢,孟朝来去匆匆她也没怎么注意。

“朝朝,这大中午洗。脚干啥啊,是不是冷了,爹给你端。”

孟大强正准备起身,却闻到一股让全身都舒爽的中药味,随后只听孟朝说:

“爹,我在书上看到一种可以治疗人腿伤的药方,就想让爹试试,看看有没有效果”

孟大强一听,有点不想打击女儿。

他这腿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刚刚开始煤矿赔的钱,还有家里的积蓄都拿去看病了。

他是家里的主力,总不能丢了工作,最后实在看不了才让林秀芸出去种地,他在家吃闲饭。

因为这腿,不知道抱了多少希望,现在他是一点都不抱希望了。

而且自家女儿会不会医术,他在清楚不过了。

但是又不好打击女儿热情,只好哄着孟朝。

“好,让爹看看咱朝朝这药有没有效果。”说着把腿给放了进去。

刚刚放进去的那一刻,略带滚烫的水让孟大强全身都打了个冷颤。

心想女儿给他亲自端水晚上一定要告诉秀芸,让她羡慕一下。

只是下一秒,孟大强心里的嘚瑟猛地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痛。

奇痛无比!

仿佛脚底板下面有无数的小虫在啃着脚心,那些小虫顺着他脚底板由下而上钻进他的血管。

他甚至还清楚可以感受到脚上的经脉在一点一点往上。

越来越痛。

越来越痛。

只是这种痛非但没有让他觉得痛苦,他甚至还激动的哭了出来。

他两只手死死的拉住孟朝,苍老了大半辈子的脸第一次哭的像个孩子。

“朝朝,爹

爹的腿有知觉了,它

它知道疼了”

已经多少年了,从煤矿倒的那一天,他孟大强对生活希望的心也跟着倒了。

要不是想着有女儿,也挺不到这一天。

这些年作为一个大男人,吃着女人的闲饭,虽然村里人表面不说,背地里不知道说了多少闲话。

本以为这日子也就这样了。

没想到女儿竟然给了他第二次生的希望!

他怎么能不高兴,怎么能不激动,他现在真想去村里跑几圈,让村里那些嚼舌根的看看,他孟大强不跛了!他女儿治好的!

林秀芸种了一天的地,腰都有点直不起来了,饿的前胸贴后背,只想早点回家吃个饭洗洗就睡了。

拿着锄头,捶捶腰,想着赶紧回去。

突然,手上一轻,锄头被人拿走了。

她侧过头一看,孟大强红着眼睛冲她笑的像傻、子。

“你咋来了,做饭了吗?朝朝吃了没有。”

“你看我有啥不一样。”孟大强道。

“别给我废话,老娘饿死了,赶紧回家吃饭。”林秀芸泼妇惯了,此刻她又累又饿,不想和孟大强废话。

却不想说完这句,孟大强一把把林秀芸给抱起来。

“你干嘛!这还有人呢。”林秀芸瞪着孟大强,觉得他有病。

只是下一刻,孟大强的话让她的嘴一下子堵住。

“秀芸,我的腿好了,我又可以抱你了。”孟大强又哭了,他当初知道腿断了都没有这样哭过,今天他都哭了两回了。

随后,林秀芸就发现孟大强抱着她,稳稳当当的走了百米路!

她这时候才反应过来。

妈呀一声,大嗓门喊得整个村子都能听见。

“大强!大强你的腿好了?真的好了?”

“真的好了,我开始不相信,是咱朝朝说从书上看到的药方,没想到真的好了。”

“是咱朝朝给治的?”林秀芸又惊了一下。

孟大强狂点头,一脸骄傲和嘚瑟。

林秀芸又妈呀了一声,随后到:“我得和咱妈说一声,我就说咱朝朝有能耐,这书没白读。”

孟大强腿伤治好了,这件事情在村里算是一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村里人看到孟大强腿真的好了,开始还不相信,但孟大强不仅能跑,还能跳,一点都没有骨折的样子。

还没开始好奇呢,林秀芸大嗓门就嚷嚷起来。

“我家闺女治好的,说是书上的药方,这读书就是好啊,闺女知道疼人。”

“可不吗,咱老孟家的种能差到哪快去,咱们小朝宝长的又漂亮,又能干,现在又会医术,没白疼。”

说话的是孟朝的奶奶,孟大强的妈,七十多岁,但是身子骨硬朗的很,头发都没有白几根。

林秀芸翻了翻白眼,闺女可是她生的。

村里人更是无语,心想她孟朝除了一张脸长的好看,认识几个字,有屁的本事,就知道啃老。

当然这一切孟朝是不知道的。

她正在空间里面研究怎么种地。

白菜好种,但是如果种植那些药材要花费很大的功夫,而且知道这空间的神奇之处,孟朝也不想把地浪费在种大白菜上面。

而且孟朝想要尽快变现,就准备种植人参。

但孟朝怕种坏了,要是失败就浪费了种子,就只种植了两颗,准备看看效果。

空间里面时间过得缓慢,孟朝种完人参,发现人参并没有像大白菜一样快速生长,也没有像给孟大强弄药材一样马上就成株。

随后她知道,大白菜和那些草药都是比较容易成活的,长的就快,人参比较难成活,自然就慢了。

但怎么知道种植成功不成功呢?

孟朝没有种地经验啊。

这样一耽误,又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孟朝呆的有点渴了,就拿起浇地的水直接喝了。

但那水刚刚入口,孟朝就瞪大眼睛。

太好喝了!

从来没有喝过这么甜的水,而且冰冰凉凉的感觉把种地的酸痛全部消化的一干二净。

而且孟朝还发现,喝了溪水之后,身上的汗都是黑色的,黏黏的,像是小说里面洗髓的感觉。

身上粘粘的不好受,孟朝直接在里面洗了澡。

出了溪水后,孟朝惊呆了,身上的皮肤竟然比鸡蛋壳都要光滑!

而孟朝照了照水里的倒影,直接愣住了。

自己实在是太好看。

在原身的印象里面,原身只能用长的还算可以来形容,五官好看,但是皮肤和大部分农村人一样,比较黄,两个脸蛋因为没有化妆品的保养有点干,还有点类似于高原红。

所谓一白遮三丑,原身皮肤黄,还带着有点黑,所以看不出有多好看。

只是现在喝了溪水,整个人白了一个度,五官也显现出来了。

巴掌大的脸,眉眼又及其的精致,简直就是祸水的级别。

要是顶着这张脸出去,别人看她白了一个度,自己怎么解释?

孟朝只能赶紧又自己按照书上所说,弄了一点姜黄涂在脸上,想着慢慢把姜黄洗掉,慢慢变白不要那么明显好了。

【寻寻觅觅】对成年人而言,合适比喜欢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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