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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书签一语罢了我才觉得自己痴傻,明明已经是两人共同逃离了出来,共同面对了生死,我竟然还在担心此事。
我抬眸,望着那一头黑色浓云,这天地之间纵使有多少危险,也便是值了。
他下了马,伸过手接我,我笑着跳下马背,落入其温暖的怀抱之中。
执手漫步,仿若今日白昼我俩杀了数十人,一片血雨腥风,都是未曾发生过一般。
夕阳绯红,将我二人一马的身影,竟是拉的且长且长。树荫摇晃之间,仿若是看不见那影子的尽头了一般。
“奔波了一日,想必你也是饿了。”他伸手,轻轻将我脸颊之间的落发抚到耳后。
我是期待他会的,因为我自幼便是跟着学习杀人,这等女红炊火之事,我都尽是不会。
“一看夫人你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他修长的手指轻轻刮过我的鼻尖。惹得我忍不住轻笑。
见着他的白衣渐渐消失在密林之中,一时间耳边只闻见潺潺溪水和风过树叶的婆娑声,远处似有鹰鸣,深山有狼嚎。
倒是有些害怕,但却不是害怕这深山密林的黑夜,而是怕他不会归来。
等待亢长,我不耐地起身四处走走,却又怕走得太远,待会让他瞧不见。只能站在原地,不住地四处张望。
远远闻见有风吹草动,一时转身看去,就见到他衣袂飘飘,是运了轻功而来。
见我久久凝视,他双眉微微一颦,“夫人是舍不得吃这兔子?看它们可爱下不了手了吗?要不我还是给你捕鱼?”
“我杀人都且是不眨眼,何况一兔子。又不是什么富家千金,还怕了杀生?饿了就吃,我可是要活命的。”
轻咬一口,美妙的肉汁慢慢渗出,细嫩爽口,散发到整个口腔间,瞬时间填满了每一个味蕾。
“你还真是贤惠。”我笑着打趣,看见他眉梢一挑,许是心情甚好。
他轻轻坐立,倚靠树干,拆开其外衣,将我拥入怀中,包裹严实了。两人合衣而眠。
理应是经历了杀戮生死,终日都是不得安眠的,可这一晚,我却是睡得极甜。
城门并无人看守,我仰望城墙楼上,拱门之上,并无任何题字,想必是无名。正在思量这城莫不是荒废之地,驱马进去,眼前豁然开朗,城中竟是一片繁华。
吆喝声叫卖声更是络绎不绝。过往行人皆是面带笑意,一片怡然自得之色。
“这城子虽小,却是一应俱全。且人的样貌都同我们那城不一样。兴许是个好地方。”我与他下了马,几分欣喜的与他言说,他自然不过的牵过了我的手,另一只手则是牵着马匹,带着我慢慢走着。
“我们又需要去住店了。”他一路目光搜寻,想必是在搜罗一个好的客栈。
以往对我毫无魅力的那些姑娘家的胭脂水粉,孩童手中的泥人糖人,此刻看上去都是别有一番新意。
平日里总是命悬在刀尖上的人,看透了生死的人,一旦是得到了难得的悠闲,都是浑然不计昨日的血腥,漫漫闲游,笑侃人生。
“夫人样貌生的好看,若是加以修饰,定是倾国倾城。”他是尚且不知,他这微微一笑,周遭路过的豆蔻姑娘,都是红了脸去,看得几分痴傻。
愿是将来我和他一世终了,合葬的棺木上面,也是留下如此精美的痕迹。
我与沐怀靳进了城南之处的一间客栈,推门之时。我便发现有一身着青衣长衫的男子,异于众人。
气宇非凡,仅是坐在那里,便是周身布满潇洒之气,带着一股侠士的风范。
剑鞘周身都是铜色,并无过多花纹点缀。看上去甚是普通。但配上其人的非凡气质,却是感觉有些不同寻常了。
身侧的沐怀靳却是看见那客栈中的青衣人,微作愣神。便领了我前去。
沐怀靳拱手以对,那青衣人稍作一愣,看见沐怀靳的瞬间,本是面无表情的样子,眸间骤然明朗,立刻就化作一脸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