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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书签回到家中,凌朗的生活并没改变什么,一如地继续看书,学习,发呆。
大姐凌惠今年已经上初三,要开始准备中考了。成绩一般,不是大姐不够聪明,而是家里杂事太多,让她没法子全部心思花在学习上。
六年级的三妹凌珊,读书也不怎么好,还有些好动顽劣,却已经是个小大人,能帮忙着做不少的家务活。
三妹在五个孩子当中,是最不受家人待见的,不为别的,就因为她长得一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样子。小时候五官就算不得清秀,鼻梁还有点塌,加上头发总是乱糟糟,没有光泽不说,难听点说,就像一扎枯黄的禾草,随意的顶在了头上。
凌朗的两个叔叔,平常跟在父亲后面“混饭”吃,打打下手什么的,到了结婚年纪的时候,还都是找父亲借的钱,给办下来的。
这些年,父亲走南闯北也赚了点小钱,但是他是那种大手大脚,有多少用多少的性子,时不时还要帮补一下身边的亲戚朋友。所以,谈不上有什么积蓄。
母亲有跟他说过关于盖新房子的事情,虽然父亲也有心,毕竟孩子这么大了,五个孩子还挤在两个房间里,也的确不是个事。但一时间,又确实拿不出足够的钱来。说了几次,也没得出个所以,也就搁下了。
从太姥姥家回来的第八天,二舅公给母亲打了个电话,说三舅公病了,还挺严重的,让母亲有时间就赶紧过去看看。
其实小弟凌杰都开始读一年级了,农村的娃,这样的年纪,已是能帮忙烧火做饭喂鸡鸭什么的了,也并不需要太多的所谓照看。
听母亲说,三舅公整个人也不知为什么,一下子间,就变得形体消瘦,气涩槁枯,病骨支离。让她感到很担心,病得这么重,身边还没个贴心的人照顾,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看着母亲唉声叹气,满面的愁容的样子,凌朗很想说上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想着,总不能告诉她,这是三舅公要帮太姥姥七星续命,而留下的后遗症吧。
学校离家步行的话,差不多有三十多分钟的路程。凌胜家境不错,有一辆双杠的永久牌自行车,平时放学上学,总是会来捎上凌朗一程。
凌胜生得真很强壮,有点微胖。所以路上来回,基本上都是他在踩车,凌朗多数只负责坐在后面。有时候碰到上坡路,才会跳下来,帮忙推一推。
不过凌胜总是把壮实的胳膊伸出来,要凌朗和他比一比,然后憨厚的笑一笑,然后愣是没准过一次。
风雨来,风雨去的,快两年,凌朗也就不再去说什么谢谢的话,凌胜也从来没提过这事儿。
初中的时光,是一个人开始形成自我意识的时候,也是从孩童向成人过度的重要时刻。
上了初中以后,凌朗觉得自己的身体是一天比一天好了起来,力气也比从前足了,精神劲更是愈发的充沛旺盛。
这一日下午,因为英语老师又给大家加了课。眼看来回去的时间不是很充裕,他和凌胜就在学校饭堂,随便买了几个包子,盛了碗白粥,就着同学们从家带来的咸菜萝卜,应付过去了。
作为年级里的数一还是数一的尖子生,肩膀上满满的家人和老师的期望,加上他历来的好胜心,让他在学习这方面上,从来是不敢松懈的。
这时候,教室门被推开了。听到声响,凌朗抬头看去,进来的人,是坐在他前面的罗琼兰。
门被推开,有一片落日的余晖也跟了进来,在罗琼兰的背后,像是给她披上了一件霞衣。可能是刚洗过了头,罗琼兰的头发没有擦得很干,夕阳照在那披肩的湿发上面,说不出的惊艳,有一种让人窒息的美。
看见教室里有人,罗琼兰先是轻愕了一下,待看清是凌朗的时候,她轻轻的笑了笑,一双晶莹透澈的杏眼,长长的睫毛微微扑动,挂着青春的气息,生如夏花。
罗琼兰坐在凌朗的斜前面,所以这样的角度,凌朗能看到她那秀丽的侧面。
夕阳透过玻璃窗,微黄的光,洒在罗琼兰那姣好的瓜子脸上,微红的脸庞那婴儿般细腻的绒毛,像一霎间,变得透明般。
少年有点沉醉地打量着眼前的这一抹风景,一种莫名的情绪,在这一刻萌芽起来。
除了翻页声,教室里一片静谧,安详,凌朗很希望时间能在这一刻静止。
“哟,怎么就只有你们两个在这里,你们不会是在约会吧?嘻嘻。”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打破了教室的平静。
凌朗这才回过神来,抬头看到一张皎洁如玉,满月般的容颜。一双黑色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嘴角还带着一丝狡黠的笑意。
“死丫头,你可别乱说,再乱嚼舌根,看我怎么修理你。”罗琼兰扬了下小拳头,一副恶狠狠的小女儿态。
“好,好,琼兰,我知道啦,你和我们的凌大才子在讨论功课,对不?哇,你都这么勤奋,可不得了咯,不行,我也要努力。”这个同样披着长发,有着一双大眼睛的女生,叫成春丽,是罗琼兰的同桌。但两人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性格,一个好动,一个安静。
平时,只要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总是会缠着凌朗来讨教方法,而且完全不去看凌朗是否乐意的脸色,算得上是凌朗不大不小的一个崇拜者。
而平日里总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凌朗,也有点拿这个丫头没有办法。在班里,成春丽应该是唯一的一个,接受过他这个学习委员“指点”的同学了。
成春丽也走到自己的位置坐了下来,不过还没看到几页书,就忍不住掉转头,捉狭地对着凌朗悄声说道:“怎么样,琼兰,漂亮吧?学习委员,你可能不知道喔,我们琼兰半个学期收到的情书,加起来都快有新华字典那么厚了呢。你可得加把劲。嗯,嗯。”
“春丽,你还说……”旁边罗琼兰,也有点心不在焉,虽然成春丽刚才说得细声细气的,但还是被她听到了,她脸色羞红,一副娇羞嗔怒的模样,确实让人心生怜爱。
“别,别,琼兰姐,你别胳肢人家,我怕痒,痒……”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丫头片子,却其实最怕人家挠她的痒痒肉,一时间就挠得喘不过气来了。
看着两个女生的打闹,凌朗又不由看得呆了——贝齿轻启,吐气如兰,大概就是这样的吧。也许是平时小说看多了,凌朗在这上面有超于同龄人的理解。
眼前的情景,让他终于体会到为什么当年贾宝玉会说,男人都是泥做的,而女人都是水做的骨肉。也终于清楚,为什么林黛玉总是叫贾宝玉作“呆子”,至少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整个上下,十足十的一个呆子。
越来越多的同学走进了教室,两个女生停止了打闹,也或者是她们达成了什么停战协议吧。
而当凌胜,满身汗酸味的坐到了身后,凌朗对贾宝玉的那句“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了。”更是觉得深以为然。
成春丽还是像个小尾巴似的,逮着凌朗问东问西,罗琼兰依然只是在碰到时,笑笑而过。不过凌朗和她在午后的教室相遇的次数,倒是越来越多了。
凌胜照样上学载着自己的好友,照样有空就去篮球场上,挥洒青春的轻狂和汗水,然后照样满身大汗的坐到身后,而不以为然。
成春丽给凌朗写的是“加油,凌大才子,要把威风继续耍到县城去喔。”
罗琼兰则写着“希望你像个雄鹰般,在学习中,在生活里,都能展翅翱翔,当然能多笑笑,就更好了。”
而给罗琼兰,“希望你永远都像现在这样,做一个拈花的女子,宛琼似玉,吐气如兰。”
笔记本递回给她们的时候,成春丽向着凌朗挥了挥小拳头,而罗琼兰低着头,但是凌朗能感觉到她在微笑。
是不是应该再写一封信给她呢?凌朗犹豫了。但是,这样个念头,不久之后,就打消了。
学校组织毕业生进行最后一次的班集体活动——爬上当地的第二高峰“阿婆髻”。
在半山腰时,有一个大坎,两个女生有点爬不上去。成春丽伸手让前面的凌朗拉她一把的时候,凌朗却犯了难,最后还是在旁边拾起一根树枝,让两个女生捉住其中一头,把她们拉了上去。
而后来四个人在合影的时候,罗琼兰和凌朗站在中间,成春丽和凌胜站在两旁,相片两天后来洗了出来,四人中间隔着的缝隙,完全还能够站得下一个大胖子。
看着相片,凌朗知道,信是不用写了的。从小的教诲,像个沉重的桎梏,让他和她都不敢越出这雷池一步。罗琼兰对他或许只是欣赏,并没有太多的男女之情。而自己除了欣赏她那美好容颜,带来的喜欢。他和她们之间,好像也没有太多值得怀念的时刻,谈话屈指可数,手也不敢牵,拍个照片,都走不到了一起。
所以,他几次提笔,本想写一封告白信,但写些什么呢?他的初恋?就这样还来不及发生,就湮灭了。
凌朗如愿的考上了县重点高中,凌胜去了林业专科学校,说学成归来,要把家乡的树木栽到全国去。成春丽跟她那个在船舶单位上班的父亲去了省城,在当地上了个技校。而罗琼兰则去隔壁市的卫校,说是准备做一个白衣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