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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书签第二天一大早,琳琅从客房醒过来,因为这两天还要去学校办理离校手续,所以特地起了一个大早,从昨天带回来的购物袋里面掏出一袋方便面,快速泡好,然后端着坐到餐桌旁边准备五分之内解决自己的早饭。
傅思逸洗漱好,从房间出来,一眼就看到琳琅正抱着一碗泡面吃的欢腾,还时不时的吸溜几口,忍不住皱了皱眉。
“你早上就吃这个?”傅思逸拐到厨房,接了一杯咖啡,站在琳琅的身后,看着碗里面泡成一团的泡面,沉声问道。
“啊?”琳琅被吓了一跳,刚刚夹起来的一筷子的泡面一滑,又滑进了碗里面,顺便还溅起了几滴油渍在琳琅雪白的T恤上面。
整个过程被傅思逸看在眼里,傅思逸的脸色更加冷峻,从旁边的抽纸里面抽出几张,扔在了桌子上。
琳琅随手拿起来,擦了擦身上的油点子,皱着眉头想着要不要上去换一件衣服,但是再看看墙壁上那台老式挂钟,最后还是放弃了。
匆忙的将剩下的几筷子泡面塞进嘴里,琳琅迅速的将碗在水槽里面洗干净,然后放回原位,就连碗上面花纹的位置,也跟一开始的时候一模一样。
琳琅觉得,像傅思逸这种男人,大部分都是有强迫症的洁癖,所以她还是需要未雨绸缪,免得才刚刚住进来,就跟主人家把关系闹僵。
傅思逸看着琳琅风一样的整理完厨房,然后背着包往门口跑去,忍不住开口问道。
“我去学校,已经快来不及了!”琳琅翘着一只脚,在门口换鞋,听到傅思逸的话,抬头快速回答道。
“回去换件衣服,那件脏了。”傅思逸端着咖啡杯,从厨房缓步走到客厅,沉声说道。
“可是,我已经快要来不及了啊。”琳琅皱了皱眉,已经换好了鞋,但是看着傅思逸的样子,好像还有话要说,琳琅着急要出门,但还是理智大于情感,站在门口,等着傅思逸把话说完。
果然,傅思逸缓步走到沙发上坐下,单手揉了揉鼻梁,头都没抬地说道:“去换一件,等一下我送你去学校。”
琳琅张了张嘴,从傅思逸的公寓去学校,挤公交只说要一个多小时,但是开车的话,半个小时就到了。
“还不去?”傅思逸端着咖啡杯轻抿一口,抬头看到琳琅还愣愣的站在门口,皱眉问道。
“哦。”琳琅茫然的点了点头,觉得傅思逸今天有点奇怪,但还是顺从的先去换了衣服。
等琳琅再次从卧室换好衣服出来,惊讶的发现,傅思逸也已经换好了衣服,正一边穿着西装外套,一边拿着手机打电话。
“我先送你去学校,晚上我要去A城一趟,你自己随意。”傅思逸说着,换好鞋,来开门,快速朝外面走去。
然而,等琳琅坐在副驾驶座上,从车库来到小区大门的时候,终于发现了,为什么今天傅思逸竟然会这么好心的送她去学校了。
车辆刚刚驶出小区的大门,突然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大堆人,将车辆围住,话筒摄像机全部都对准了副驾驶座上的琳琅。
琳琅被突然发生的事情吓了一跳,下意识的看向身边的傅思逸,傅思逸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只是按了按喇叭,但是根本没有人离开,反而周围还有不断聚集过来记者拍打着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上的车窗。
“等一下,你只需要微笑就好了,记住不要说话。”傅思逸没有搭理琳琅的自言自语,而是沉声说道。
驾驶座的车窗缓缓降了下来,一个记者举着话筒便伸了进来,仿佛没有注意到傅思逸冰块一样的脸。
“傅总,昨天晚上有消息说您闪婚了,请问是真的吗?您的太太,真的是旁边的这位小姐吗?”记者快速的问道。
咔嚓!琳琅原本正尽量把自己的脸埋进胸里面,但是突然感觉到一阵闪光灯亮了一下,接着闪光灯便从那么一个小小的车窗缝隙里面,透过各种角度,想要捕捉到琳琅的正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