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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书签“咳,我一个大男人能有什么事儿?刚才王老哥不是说了嘛!拳头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叶哥,我之前多有冒犯,实在对不起。”王二英膝盖弯曲跪在地上。
叶南这混蛋可把这人打了一顿,按道理说,他们应该报复叶南啊,就算不报复,双方也应该是仇人啊,咋成这样了?
“王老哥,地上凉赶紧起来,咱慢慢说,别动不动就是跪,影响不好。”
看着林芳菲那眼神,叶南立马变得委屈极了:“我觉着我唯一的错误,就是长得太帅。”
叶南一闪,连忙喊道,“老婆,你谋杀亲夫,在古代是要浸猪笼的……”
叶南赶紧往门内跑,“咳咳,那个,王老哥,保安队队长的职务还是由你来当,我只是个新人。”
林芳菲咬了一下粉唇,“王队长,叶南刚来上班,这么快就让他队长,公司还没这先例。”
“要不然这样吧,等那家伙熟悉了公司这块的业务,你再退位也不迟!”
叶南嘿嘿一笑,吟诵起了他那千古绝唱,“有老婆的男人像块宝,没老婆的男人像根草,投进老婆的怀抱,原地复活了。”
林芳菲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扭头盯着叶南,“你信不信我拿针把你嘴给缝了。”
江南市最大的购物中心,林芳菲拉着叶南来到一家理发店,准备给他弄个发型。
头发被理成寸头,胡须也被剃了,本来看上去像大叔级别的叶南,一下子变成一个帅小伙。
林芳菲盯着叶南,芳心一阵的触动,暗道:“看不出来这混蛋还挺帅的。”
叶南的帅,并不像那种小白脸,帅中带着狂野,男人味十足,不是那种奶油小生可以比似的。
恰恰这一点很符合林芳菲的胃口,这时叶南苦着一张脸,叹了口气。
叶南咳嗽了一下,“刚出生的时候,护士们抱着我,一个劲的夸我帅,但因为太小没听见。”
上幼儿园,幼儿园老师跟小朋友们都围着我转,叫我帅,那时我就在想,帅是什么意思?
在小学时,同学们都叫我帅,校长把我的照片挂在校门口,三秒钟就丢了。
上初中上高中,我都忘记我叫什么名字,因为大家都喊我帅,我就在想,我可能就叫帅吧。
上大学时,我试着叫女生美女,叫男生帅哥,结果女生听了激动得都快昏倒,男生听了羞愧不如,甚至还要抡起拳头打我。
后来的日子只有30个人没说我帅,20个是盲人,9个是哑巴,剩下一个是汤姆克鲁斯。
“你确实比我帅,但是我相信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绝对可以跟你一较高低。”
又过了一会儿,他拿出一张照片,我笑了,“那不是我小时候丢的那张么!”
林芳菲连忙拽着叶南出了理发店,跟这么不要脸的男人呆在一块,丢人啊!
一般在知名品牌服装店的服务员,素质都比较好,不会因为你的穿着打扮,而歧视你。
叶南换了套范思哲休闲服,再穿上皮鞋,整个人的形象徒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叶南本来就挺高的,身材均匀,是天生的衣架子,衣服一换上,配合他那深邃的眼神,如同刀削一般的面庞,整个人的气质和之前判若两人。
如果之前的叶南像个农民工,现在的他,就像是一个翩翩的世家公子。
林芳菲突然对叶南产生好奇心,气质是无法伪装的,再加上他行为举止,充满了贵族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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