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号:3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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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狐朋狗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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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的身影渐渐远去,温和的太阳光照射在我的脸上,此刻的我,心里暖洋洋的,我见识道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人性美到处存在着,红尘世界的我们只是缺乏发现美的那双眼睛,人们太过于相信世俗的偏见,宁愿信服于别人的风言风语,也不愿用自己心里的那双眼睛去发现、去欣赏。

抛开心里所想的一切,收拾好自己略微沉重的心情,我奔向了此行的目的地,西科大。

等我走到西科大的门口时,我在人群中看到了几个熟悉的面孔,他们站成一堆,有说有笑,其中一个人左顾右盼,还不时探出头来,看看四周的人群,那个人是段飞。

我朝他们走了过去,似乎是看见了我,段飞这个不停左顾右盼的家伙也朝我走了过来,而其他人看见段飞的动作,也停止了说笑,跟着他的步伐,向我走了过来。

我兴冲冲地看着他们,那个领头的家伙朝我扑了过来,抱起我,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熊抱,其他人依次学着他的样子,有模有样的,给我一个拥抱。

这帮家伙不是别人,他们是我高中的死党,从初中玩到高中的,我们曾经一起在老师的办公室里开座谈会,课余时间会一起去玩耍,甚至于只是简简单单地一同看报纸,夜晚会一起去跑步,看那夜空中美丽的星辰,那时的我们,是那么快乐,那么单纯无暇,军训的时候,我经常回想到那时的一切,历历在目,恍如隔日。

段飞上身穿着一件画着许嵩头像的T恤,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黑亮黑亮的,也不知道这家伙是怎么保养的,愣是油黑油黑的,不像我那般,头发有些略微枯黄的感觉

我向他请教过保养头发的秘诀,他告诉我经常用面汤洗头发对头发异常的好,我试过几次,虽然效果的确是很不错,但是面汤洗头很是麻烦,尽管用水冲洗过好多遍,我都觉得身上会有面汤的味道,所以我果断放弃。

说起段飞这家伙,就不得不说下他个人这几年的成长史了,从初中开始,这家伙便是拿奖拿到手抽筋,老师表扬天天有,令同学赞不绝口,令家长欣慰的好孩子,完全是一个优秀得不能再优秀的学生。

再加上段飞这家伙以前是高中篮球队的主力,样貌英俊,潇洒帅气,一身阳光气质,可谓是我们高中时代的男神,男生顶礼膜拜的偶像,女生心里的梦中情人、白马王子,更兼之,他的身上又颇具些领导才能和无比强烈的责任感,所以自从初中以来,年年都是他当选班长,无人质疑。

说句老实话,在这点上我挺羡慕他的,我心里很希望自己能够当个领导,哪怕是个很小的官,只是可惜天生的缘故,我这个人不喜欢繁琐的事情,宁愿活得简单点,也不愿意奔走于大大小小的事情当中。

普济中学一直流传着一个传奇,那就是关于段飞的,那是段飞人生最辉煌的时候,又或者说是普济中学最辉煌的时候,他带领学校的篮球队参加全国高中生篮球联赛,一路战斗不息,奋勇杀敌,个人破掉全国高中生篮球史上单场最高得分记录,此外还领着学校的篮球队夺得全国第一的荣誉,为此校长还亲自接见了他,为他举办了一场庆功礼仪。

还有一点要说的是,虽然段飞各方面的条件都很不错,个人在学校的名声也是璀璨夺目,但是问题来了,但是直到现在,这家伙依然还没有女朋友,还是保持着一个单身汉的身份,我想大概是因为和我们这帮狐朋狗友呆在一起时间长了的缘故吧。俗话说:“狐有朋,狗有友,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们这几个算是臭味相投,但是也带坏了段飞这个优秀的好学生,耽误了他的终身大事。

一身黑衣服的是乔琥,这家伙呆头呆脑的,他有一个很俗气的绰号“狗娃”,其实狗娃这名字原先我们是不知道,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去乔琥的家里玩,恰巧乔阿姨也在家里,我们正在前厅看着电视,聊着天,忽然乔阿姨喊了一声“狗娃,过来”,我还以为乔阿姨是在喊她家养的狗,乔琥转身出了房间,跑了过去。就此,狗娃的名头经常被我们挂在嘴边,我们借此来戏弄他。

不得不说,乔琥这家伙虽然看起来呆头呆脑的,但是这颗傻傻的脑子却装了不少东西,我两是初中同班同学,初三之前,不管哪次考试,我从来都会名列前茅,从来不会落到全年级五十之外,但也不会冲进前五,因为那是顶尖王者的层次。

可是自从初三之后,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吃了什么开窍的东西,竟然一路突飞猛进,高歌向前,大踏步地冲刺,很快我就被他超越了,紧接着冲进顶尖王者的层次,尽管我很努力地下功夫去学习,但依然追不上那家伙的脚步,弄得我只能悻悻地放弃了。

高中之后,这家伙可谓是如鱼得水,次次名列前茅,比我高了不止一个档次,最可恨的是老妈竟然次次都拿他来教训我,这点是我实在受不了的,因为我本身并不愿意和别人比,那根本没有什么可比性,即便老是因为他的缘故受到老妈的批评,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的友情,我们依然是最好的铁哥们。

乔琥这家伙,人如其名,狗娃,这家伙不太懂得为人处世,特别是在对待爱情这方面,虽然他并不像我一样见了女孩子,会脸红,会不知所措,但是对于爱情,他更是根木头,曾经有女孩子在我们面前承认自己喜欢他,虽然那女孩话中的意思很晦涩,我们都能清楚地感受到,但是那家伙愣是没听出来,真心是学习学得傻了,连爱情都不要了。

蓝色休闲装的是刘辉,我的哥们,江湖人送“雨中车”,无私助人是他的习惯,虽然经常会弄得自己是灰头土脸,但是这家伙总是毫无怨言,反而一扫脸上的晦气,兴高采烈的,仿佛自己做了什么天大的事似的。

记得有一次,我们几个出去玩,在路上遇到一位被车撞到的老太太,那老太太当时不省人事,身上还不停流着血,路过的行人纷纷绕道而走,本来我打算带着他们也匆匆离开的,在如今这个社会上,见义勇为被人讹诈的人太多了,大家遇到这种事都是能躲多远躲多远,谁想到刘辉这家伙竟然冲了上去,用自己的衣服捂住老太太的伤口,在路上打车把老太太送到了医院。

幸亏送的及时,十分万幸,老太太的性命算是保住了,老太太的家属来了医院,结果不出我所料,他们只是略微地询问了下老人的情况,就直接撕扯着刘辉的衣服,愣是向刘辉索要赔偿,我们都冲上去为刘辉作证,然而因为我们是一起的,他们打死也不相信刘辉是见义勇为的好青年,事情僵持了下来,最终还是老太太苏醒之后,这件事终于真想大白,我们几个才脱身而去。

之后,我曾经因为这件事情问过他:“你,后悔吗,这么做值得吗,倘若那个老太太没醒过来呢,你怎么办?”

不想他脸上嘿嘿一笑道:“云羽,如果做好事需要一个理由的话,我想我可以说这是我的习惯,我不习惯别人在我的眼里身处困境,那样不符合我做人的原则,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想过我对别人的帮助值不值得,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值得,我是在挽救一个生命,生命是无价的,哪怕我的挽救没有用,她会从我身边离开这个世界,但是我实在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死去,而无动于衷。”

“你知道的,那不是我,那不该是我的秉性,你问我值不值得,我想你心里早就有了答案,就像你喜欢一个人、一件东西,一只宠物,你会去做任何事情,你会考虑那样做值不值得,因为你心里已经给了你Yes。”

就因为这点,我心里很佩服他这个人,能够遵从自己的心,在这个污浊的社会里守住自己的原则,随心所欲,欢乐地活着,无疑是一件幸福到家的事情,不得不说,曾经他对我的影响很深刻,虽然我们曾经是很敌对的竞争者,可是现在他是我的死党。

站在最后,身穿米色衣服、矮个子的是刘波,经常留着一头小碎发,很飘逸的样子,他的长相不算十分英俊,但却也颇有几分帅气,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弯弯的眉毛,迷人的眼神散发着无穷的魅力,很有点新时代当红小生的感觉,只是他的身材却是很不美观,略微矮小了点,我敢肯定要不是他那有些略微矮小的身材,早就是满大街被美女追着跑了。

刘波,人送外号“萝卜”,其实就连和他一直在一起的我们也弄不清楚,到底从什么时候,“萝卜”这个外号就已经缠在刘波头上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刘波的身材很像萝卜,又或者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反正我们都不知道,曾经我们也因为这个有问过他,可是连这家伙自己都不知道这外号是怎么来的,更不知道是被谁冠上这个外号的。

从初中开始,到我们的高中,这家伙讲得一口流利的英语,不知道是天生父母遗传的好,还是这家伙以前下过苦功,因为他高超的英语,这家伙经常被成群结队的女生围着转,班里的美女经常借着请教的旗号找他,这家伙竟然是来者不拒,很认真地一个个解答,弄得那些女生是春心荡漾,一副花痴相,弄得我心里直痒痒,真想和他来个角色互换。

可是即便是美女成群结队地围着他转,这家伙却和狗娃那家伙一样,油泼不进,连一个都看不上眼,放着大好的机会白白不要,直等到人家最后都散光了,都没选出一个来,因为这事我都取笑他,怀疑他是不是有某种特殊的癖好,例如说搞基。

谁知道这家伙竟然回了句:“其实我喜欢你。”

这话一出,吓得我都要尿出来了,我赶忙又问了问,原来这家伙是吓我的,其实他心里已经一直有人,只不过那个女孩在另外一个学校,他们不能经常见面,只是偶尔发发短信联系而已。

我不由得感叹这家伙的忠贞,这样为爱情坚守,在现在是很稀缺的,特别是在这个鱼龙混杂的社会,保持一份纯真的美好,心里尚存一丝对爱情的忠贞,并不是那么容易,特别要强调的是这家伙身边围着那么多美女,还可以继续坚持自己的爱,这点尤为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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